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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竑廣
「看到打工廣告決定應徵,卻說因為自己是高中生的關係,時薪比廣告寫的低100日圓。」「雖然是考試期間卻不給調班。」「明明是非正規雇用的打工,卻被當成正職。」這些日本學子在打工時遭遇的權益受損狀況,過去缺乏專屬的民間工會做後盾,在事前健全勞權知識與運動經驗,事後和工會一起追討損失;不過在今年9月,日本青年勞動權利組織「首都圈青年工會」,延伸成立以大學生、研究生為主體的學生勞動權利組織「首都圈學生工會」,未來兩工會將攜手並進,一同為學子的勞動權益努力。
由於「首都圈學生工會」為「首都圈青年工會」之子組織,別無官網,雙方資源互通、原本成員重疊,前者的力量來自後者,因此以下介紹後者,作為對前者的認識;「首都圈青年工會」,是以兼職、打工、飛特族(freeter)、派遣、正職等,不論勞動形式,不論職業類別,任何人都可以,一個人也可以的(任職公司沒有工會的人)、以年輕人為主的工會;據他們的定義,所謂工會,不只是要解決個別勞工的困境,還能讓相同遭遇的人聚在一起,為一豐富彼此人生的場所。
沒有工作 也能加入學習觀摩
儘管以年輕人為主,但無入會年齡限制,往下也有高中生、大學生、研究生等學生成員,有些學生不見得有工作,但抱著先加入工會學習的心態,為維護勞動權益做準備;此外,在東京都與其下地方自治單位、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或公私合營機構)非正式雇員所組成的「東京公務公共一般勞動組織」強力支持之下,特別受到非正式雇員的倚重;而為提升成員的勞動條件、生活與社會地位,工會每天都在計劃、實踐各式各樣勞工運動,期待每一位生活在社會之中年輕人,都能擁有希望、尊嚴與餘裕。
加入了一個人來也可以的「首都圈青年工會」,便不是勢單力薄的一個人了,因為此後有了夥伴和顧問律師團等後援;而其他工會的服務有:一、發送情報誌給成員。二、每月舉辦工會會議,定期舉辦成員交流會。三、舉辦由顧問律師團授課的勞動法講座等各類學習會。四、擁有一次向顧問律師團諮詢勞動範疇以外法律問題的機會。五、參加活動時,可領取最高3千日圓的交通費。值得一提的是,會費相當彈性,依月收入的不同,分成500日圓到3,300日圓等13種等級收費,可說非常體貼成員的處境與注重社會公平。
青年工會 讓女性成員能發揮
工會自2000年12月創立以來,成員來自各種管道,有的人是看到報導,有的人是透過身邊的人介紹而加入;過半成員是20多歲的年輕人,六成以上非正式雇用;除了東京、神奈川、千葉、琦玉等縣的人之外,也有關西地區的成員;原本是以兼職、打工、派遣這類「非正式雇用勞工」為主,然而在這幾年,臨時工之類的非正規勞工急速增加,當然也有正職與失業的成員;此外,讓女性成員得以發揮,是青年工會的一大特色,環顧世界上的工會,活躍的工會往往如此。
因為成員的工作多半不穩定,若單靠有限的會費,無法聘請專職員工,工會活動因而停滯,遇到成員發生勞資糾紛,難免愛莫能助;為解決此一困境,若干大學教授、高中老師、律師率先成立「首都圈青年工會後援會」,向會員收取6千日圓的年會費,以資助工會的運作。
自2004年6月開始設立的「首都圈青年工會後援會」,第一期(2004年到2007年)的募款目標是確保工會能有兩位專職工作人員,共吸引558名會員捐款,達到約1千萬日圓左右的金額,這段期間,在專職人員的努力之下,工會成長迅速,設立許多分會,當時成長到3百名成員左右;第二期(07年之後)的捐款目標為募集4位專職工作人員薪資;目前發起人以公私大學教授為主,顯見師長支持的份量,其他還有工會、律師團、體制外學校校長等社會賢達,他們呼籲各界重視青年貧窮化問題,以挽救27.2%的年輕人處於非正規雇用、每5人就有1人屬於年收入2百萬日圓以下窮忙族的惡劣現況。
支援「首都圈青年工會」的人權律師團體,為著名的「自由法曹團」(Japan Lawyers Association for Freedom,簡稱為JLAF)東京分部,重視個人思想自由、男女平權與支持社會弱者,和日本共產黨關係密切,曾為七生養護學校事件(參閱立報文章「日智障生性教育 飽受打壓後獲平反」)、強制君之代國歌起立齊唱事件(參閱立報文章「大阪教育條例案強渡關山 杏壇風雨欲來」)等辯護,擁有475名、從20多歲到近百歲之超跨世代律師成員,而目前支援工會的有20餘名律師。
律師團曾為工會整理一份派遣黑皮書,意指相對於政府的白皮書,民間團體以獨特觀點調查、指出的報告,紀錄著辯護律師處理勞資糾紛的情形。例如,在MR派遣公司工作的一位20多歲男性,遭客戶職場騷擾(Power Harassment:泛指職場上利用權力優勢所做的各種騷擾),然而即便造成精神傷害也不能請假,申請傷病補助又被公司拒絕,因而找上工會;在補助還沒有撥款下來之前,工會前往了解生活狀況,才知道他在失業時為了生活,用個人信貸借了一百多萬日幣,在工會律師協助他利用法律扶助制度之後,當事人已回家休養,同時領取傷病補助。
相對於稍微平反的案例,也有令人遺憾萬分的案例。在某水泥工廠、以承攬公司員工身分工作(承攬公司:對外承包工作,有指揮工作中旗下雇傭員工的權力。)的金谷先生,工作內容為操作洗水泥車的機器與搬運,於2002年到2006年之間做了4年,每天做12小時,有時候深夜或假日也被工廠叫回去做事,時薪是日幣1,500圓,沒有其他津貼,他在工作第二年時,承攬公司把他轉為派遣(此時被承包的工廠擁有指揮權);到了第4年,他要求直接雇用,卻因此失去工作。
由於有偽裝承攬、即假承纜真派遣的事實(承攬公司的員工由被承攬的工廠指揮),工廠使用派遣員工也超過法定時間,資方因而負有雇用該員工的努力義務卻未雇用;勞方為補償期間損失的薪水與慰問金,律師提出1千萬日圓的損害賠償金額,結果法官卻對當事人說:「我想派遣公司跟工廠確實是違法,我很了解你的心情,希望你多少可以接受和解。」又以「雖然違法但損害內容不易認定」等理由,希望他接受小額的和解金。當下金谷先生聽了,驚訝地哭出來,2008年9月18日,他接受了和解,寂寞地笑著說:「我累了。」律師後來寫道:「那表情在我腦海揮之不去,對於不可免地得看到那樣的表情的事實,我感到無盡的懊悔。」
不再屈辱 還青年希望與尊嚴
2000年以來,擁有學生成員的「首都圈青年工會」處理過不少勞資糾紛,其中不乏有名的連鎖企業、亦即學生打工選擇的對象,其中自然不乏來自學生的陳情,進而成立「首都圈學生工會」,消息發佈後吸引赤旗新聞、日本經濟新聞、每日新聞等媒體報導,此一組織發展,對於學子維護打工權益、培養勞權觀念,甚至緩和青年貧窮問題等,將大有助益,讓每一位在社會上工作的年輕學子,都能擁有希望、尊嚴與餘裕,不必流下屈辱的眼淚。
(圖說)日本東京一名高中生走向校門口前一群正在聊天的女學生,圖攝於2006年11月9日。(圖文/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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