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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9日 13:01
記者簡怡欣/台北報導
下午沖泡即食穀類飲品墊墊肚子,順便補充一日營養所需;但消基會今(9)日指出,市面銷售即食穀物包涉嫌標示不實,更有5成沒有印製有效期限,民眾就可能把過期的食品吃下肚。消基會呼籲,主管單位應加強查核法規的落實,而業者也考量消費者需求,針對小包裝標示有效期限,以保障消費者購買食品的後續安全。。
消基會抽查市面15件即食穀類沖泡包發現,有2件包裝不實、3件包裝不明;另外,共有8家未標示有效期限。消基會指名,馬玉山紫山藥黑米仁與呷七碗南瓜養生沖調的包裝外宣稱含有維生素E及鈣,但將每包的營養份量換算成每100克的維生素E含量卻都不到所規定的含量,仍在包裝上宣稱含有可補充攝取的營養素,有違食管法規定。
另外,大自然藍藻糙米麥片、和紅布朗香醇高鈣燕麥奶在包裝外列出商品含有近20種營養素,卻沒有印製各營養素的含量比例;而經典穀粉分享包的英文標示全穀(whole grain),內包裝的6種不同口味小包卻不一定都為全穀產品。消基會質疑,如果商品含有這麼多營養素或是符合全穀標示規定,業者應清楚標示比例讓消費者瞭解,而不只是列出讓消費者誤以為「可能」含有該營養素。
根據衛福部《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消基會指出,食品標示含有營養素則必須含量達到或超過特定營養素規範含量;如果商品包裝有標示不實情況,最高能依法處以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緩,再違反者得歇業,甚至廢其登記事項等裁罰。
包裝除了成份標示不清之外,消基會也發現,雖然《食管法》有規定業者要完整標示有效期限,但沒有單售的小包裝商品便不用標示,導致每家標示況狀不一,調查中有5成以上沒有在小包裝標示期限。消基會擔憂,消費者如果不小心把大包裝代丟棄,在無法得知有限期限的情況下,就有可能把已經過期的食品吃下肚。
消基會呼籲,主管單位應加強查核法規的落實,避免民眾仍誤信誇張廣告詞句或誤解為有醫療效用,並考量消費者使用習慣,能在小包裝標示有效期限,以保障消費者購買食品的後續安全;而業者也應清楚標明產品成分含量,遵守法規規範,維護消費者對產品的信心與品牌信譽。
關鍵字: 穀物沖泡包 包裝不實 誇大其實 營養素 有效期限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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