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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教養院連吃2丙 沒開半張罰單
Oct 6th 2013, 21:30

作者: 朱真楷╱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中國時報【朱真楷╱台北報導】

親民啟能教養院驚傳凌虐院生,但調查發現,該院早自2008年起,已兩度被評鑑為丙等,依法應限期改善、開罰,但主管機關苗栗縣政府竟連1張罰單也沒開出,顯然是「該為而不為的怠惰殺人」。智障者家長總會(簡稱智總)痛批,這是政府放水,種下虐待惡果。

智障者家長總會理事長楊憲忠表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主管機關對於被評鑑為丙等或丁等的社福機構,應令其限期改善;若未改善,處新台幣5萬以上、25萬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楊憲忠說,由於親民教養院未擬定院生情緒及行為評估輔導計畫,且欠缺對院生家庭需求評估等問題,在2008年的時候,被苗栗縣法評鑑為丙等;經複評後情況依舊沒有改善,還是被評為丙等。

毫無改善 縣府放水

楊憲忠說,到了2011年的機構評鑑,親民教養院再次被評鑑為丙等,事後經苗栗縣府複評後雖然改為乙等。從這次爆發凌虐事件來看,智總強烈質疑當初縣府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水讓親民教養院過關,才會種下現在的惡果。

他進一步指出,面對親民教養院屢次得丙等的情況,苗栗縣府理應依據《身權法》規定連續開罰。但過去4年多來,親民卻從未收過任何1張罰單。

民進黨立委陳節如表示,苗栗縣長劉政鴻可以趁半夜去開挖農田,趁大家北上抗議時拆掉張藥房。面對親民教養院清楚可見的問題,縣政府卻遲遲無法協助改善,連開罰單也沒有,「這不是包庇,什麼才是包庇?」

陳節如也指出,其中一位被凌虐最慘的院民,正是由苗栗縣政府出面擔任監護人的個案,「受監護人遭到這樣對待,苗栗縣政府竟渾然不覺!」

幸福城市 一大諷刺

陳節如說,智障者由縣府出面擔任監護人,已經是保障受監護人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結果縣府承辦單位卻如此懈怠,輕忽神聖角色。苗栗縣長劉政鴻對轄區內教養院問題也疏於管理,甚至包庇,相關人士有必要移送監察院調查。

楊憲忠認為,周本錡長期凌虐院生,身為監護人的苗栗縣社會局勞動資源處處長也不知情,這種事發生在「2013年五大幸福城市」之列的苗栗縣,真是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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